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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防災卡填寫說明

發佈者 : 鄒教官
家庭防災卡
使用說明
1、家庭防災卡除印製於聯絡簿方便填寫外,應讓學生隨身攜帶,於突發狀況時能夠使用。
2、緊急聯絡人應由 法定代理人或 監護人填寫,得填寫 父母親、 監護人、親戚或前述之友人,以填寫2人以上為原則。
3、教師應引導學生建立line群留言平臺 建立家庭報平安電話或家庭line群,用於災害發生時傳遞資訊。
4、約定集合場所(地點)以因應地震災害為主,得依在地化災害特性填寫或增列。
5、學務處 每年定期檢查一次家庭防災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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