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辦理之「115年度全國高中職教育發展研討會-全區第二場」
發佈者 :
黃幹事
一、 依據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115年9月29日全中教工會字第1150000103號函辦理。
二、 由教育部指導,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主辦之「115年度全國高中職教育發展研討會-全區第二場」,活動如下(詳細計畫請閱附件):
(一) 活動時間:115年10月16日(星期五)。
(二) 活動地點:臺北市立建成國民中學(臺北市大同區建泰里長安西路37之1號)三樓博雅學苑。
(三) 課程介紹:
1、 教育政策及會務交流:聚焦教育政策、教師權益及教師會實務運作等議題,蒐集現場教師的意見,討論後統整議題,轉達於教育主管機關,促使教育環境更好。
2、 法律諮詢:面對各項困境,現場有教育專業律師進行會務相關免費法律諮詢。
3、 讓AI成為教學助理:從教師實際工作情境出發,透過實務操做與案例分享,減少重複性工作,提升教學與工作效能。
4、 保護自己免於職場霸凌:因應相關法制發展,說明《職場安全衛生法》與職場不法侵害,協助教師辨識職場霸凌、了解申訴與處理機制,及可採取的保障措施。
5、 教育政策研討:現場與教育部相關部會人員,面對面直接進行教育政策議題研討。
(四) 參加對象:
1、 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(含普高及技高)每校1至3名:教師會理事長或推派教師代表1名;另請學校推派兼任教評會之教師1名及新進教師代表1名(到任1至3年者)。
2、 任職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理事、監事、分會會長、會員代表、支會會長、會務幹部。
3、 任職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地方教師工會或教師會理事、監事、幹部、高中職委員會幹部。
(五) 報名方式:報名請最遲於10月9日(星期五)下午17:00前完成報名。報名網址(QR Code請見附件):https://forms.gle/7seBsCvQvaZXtqocA。
(六) 為提升各校教師在處理相關事件之教師專業能力,請各校推派教師出席, 並本權責同意公(差)假暨課務排代。
三、 檢附來函及實施計畫各1份。
二、 由教育部指導,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主辦之「115年度全國高中職教育發展研討會-全區第二場」,活動如下(詳細計畫請閱附件):
(一) 活動時間:115年10月16日(星期五)。
(二) 活動地點:臺北市立建成國民中學(臺北市大同區建泰里長安西路37之1號)三樓博雅學苑。
(三) 課程介紹:
1、 教育政策及會務交流:聚焦教育政策、教師權益及教師會實務運作等議題,蒐集現場教師的意見,討論後統整議題,轉達於教育主管機關,促使教育環境更好。
2、 法律諮詢:面對各項困境,現場有教育專業律師進行會務相關免費法律諮詢。
3、 讓AI成為教學助理:從教師實際工作情境出發,透過實務操做與案例分享,減少重複性工作,提升教學與工作效能。
4、 保護自己免於職場霸凌:因應相關法制發展,說明《職場安全衛生法》與職場不法侵害,協助教師辨識職場霸凌、了解申訴與處理機制,及可採取的保障措施。
5、 教育政策研討:現場與教育部相關部會人員,面對面直接進行教育政策議題研討。
(四) 參加對象:
1、 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(含普高及技高)每校1至3名:教師會理事長或推派教師代表1名;另請學校推派兼任教評會之教師1名及新進教師代表1名(到任1至3年者)。
2、 任職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理事、監事、分會會長、會員代表、支會會長、會務幹部。
3、 任職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地方教師工會或教師會理事、監事、幹部、高中職委員會幹部。
(五) 報名方式:報名請最遲於10月9日(星期五)下午17:00前完成報名。報名網址(QR Code請見附件):https://forms.gle/7seBsCvQvaZXtqocA。
(六) 為提升各校教師在處理相關事件之教師專業能力,請各校推派教師出席, 並本權責同意公(差)假暨課務排代。
三、 檢附來函及實施計畫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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