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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親獎助學金之申請辦法及文件附檔

發佈者 : 林實驗研究組長
一、 旨揭活動實施辦法及申請表等電子檔如附件,請逕至本基金會網站www.spef.org.tw 最新消息-活動訊息項下下載。
二、申請時間:115 年 9 月 14 日(一)起至 115 年 10 月 12 日(一)止(以郵戳為憑)。
三、申請資格:
(一)114 學年度(上+下學期)學業成績總平均達 75 分以上。
(二)本獎學金之申請,限一戶一名,同父、母之兄弟姊妹,不論校別、學歷,限一人申請。
(三)本獎學金之申請,限未享有公費待遇者。
(四)本獎學金之申請,申請者本人需為單身。
(五)國一新生無國中成績故不具申請資格。
(六)高一新生申請組別為國中組,大一新生申請組別為高中(職)組。
四、申請路徑:
(一)請先進入Google 表單,填寫申請者相關資料。 (填寫Google報名表單後,須再將二至五項所列之紙本資料寄至本會)
【國中A組】表單網址:https://reurl.cc/Z87V2Q
【高中職B組】表單網址:https://reurl.cc/eQ8yQR
(二)2026年度獎學金申請書
(三)115/7/13至115/10/12 期間內之申請者本人及監護人 戶籍謄本正本, 共同監護者請檢附雙方之戶籍謄本;若有標註為主要照顧者,則僅需檢附一份之戶籍謄本 (紀事內容不可省略、電子戶籍謄本可、新舊戶口名簿不可)。
(四)115學年度在學證明正本(或學生證影本(115年註冊)加蓋學校處室核章)。
(五)114學年度上、下學期成績單正本(若遺失請向該校教務處申請複本並請學校處室核章),若為百分比成績單(GPA),請檢附學校「等第績分平均(GPA)單向轉換為百分制成績對照表」,以利確認及計算成績。
※前述應檢具之證明文件,若有未齊全者,本會將視為無效件,不接受補件且不另行通知,若發現有重複寄件者,以無效件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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