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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」第4點、第8點、第9點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15日以臺教師(一)字第1152601615A號令修正發布

發佈者 : 黃幹事
一、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二、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本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陳小姐,電話:(02)7736-622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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